关于2016年“中秋节、国庆节”放假的通知
2016-09-08 来源:长治日报 编辑:赵荣 |
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高新区管委会,市直各委、局、办: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,现将2016 年“中秋节、国庆节”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: 中秋节:9 月15 日至17 日放假调休,共3 天。9 月18 日(星期日)上班。 国庆节:10 月1 日至7 日放假调休,共7 天。10 月8 日(星期六)、10 月9 日(星期日)上班。 放假期间,各县市区、市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应急值班、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主要领导要在岗带班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;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,切实搞好廉政建设。 各县市区、市直各单位要将值班名单、电话号码于2016 年9 月12 日前分别报市委、市政府办公厅。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 年9 月7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