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民加工塑料造成污染 环保部门责令停止【已办结】
分类编码:Q76608 来电人姓名:王先生 单位(地址):郊区马厂镇漳移村 反映事项:郊区马厂镇漳移村村民李先林无任何手续,在自家院内加工塑料,机器噪音大,空气污染严重,多次反映无果。 办理单位:郊区社会工作部 反馈信息:经郊区环保局监察大队二中队现场检查核实,发现该厂位于郊区马厂镇漳移村村民自家院内,主要生产塑料颗粒,生产设备有:塑料颗粒机一台,洗选线一条。检查发现: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。责令停止违法生产、对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,环保部门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处理。
编辑:秦涛